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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关于听评课的管理

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关于听评课的管理

  听评课是检查、总结、优化课堂教学的有效手段,是相互学习、相互促进、共同提高的好方式。特规定如下:

  一、对听评课的要求

  1.听评课包括听评公开课和平时的随时听课。本组教师要尽可能的全部参加听课以及课后评课的全过程。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。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。

  2.一个月内平均每周听评课次数,级部主任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不少于2次,实习期的新教师每周听评课平均不少于4次,其他教师平均每周不少于一次。听评课以本学科为主,也可跨学科。 

  3.听评课重听更重评。要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,认真进行评课,听课者要与授课者真诚的交流研讨,客观的进行总结,找出优点,更要找出不足,以不断改进提高课堂教学。只听不评的课,不算有效次数。

  4.听评课要按要求认真作听评课记录,项目要齐全,记录要全面、具体、重点突出,书写要工整。

  二、对听评课的检查

  1.教研组长检查汇总全组的听评课情况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重要问题上报有关科室有关领导。

  2.有关科室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教研组、备课组听评课,或事先通知或推门听课,了解教学情况,协助教研组备课组总结经验,改进课堂教学。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,给与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课时费,并追究备课组长、教研组长的责任。

  3.督导室每学段普查一次全校的听评课情况,记录汇总。

  三、听评课检查标准

  优秀:听评课的次数符合要求,听评课记录不缺项,记录具体,积极参加评课,“总评”一项总结全面客观,书写工整,无错别字。

  合格:听评课的次数符合要求,听评课记录不缺项,记录比较具体,参加评课,“总评”一项比较全面全面,书写比较工整,无错别字。

  不合格:听评课的次数少于要求,听评课记录有个别缺项,记录不够具体,“总评”一项内容空泛,书写比较潦草,有错别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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