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以及山东省《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》精神,进一步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,积极创建绿色校园和节约型校园,特制订本管理规定。
一.因公出车管理原则
1、因公外出倡导“135”出行方案。即1公里以内步行,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,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2、因公自驾车管理办法:
(1)学校公车无法安排时可自驾车,出车时务必注意安全;
(2)原则上不超过5人限乘一辆车;6-10人限乘两辆车;超过10人由学校协调安排车辆;
(3)学校每月根据《出车申请单》给予交通补助,补贴标准按照济南市市内五区及高新区20元/次;其它地区依据实际里程给予补助;
(4)未进行申请登记的因公自驾不予交通补助;
(5)因特殊情况(学生生病、紧急会议)出车的及时到办公室登记。
(6)原则上,学校车辆只负责送达目的地,返程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二.学校公车使用审批流程
1. 持会议通知填写《出车申请单》 2. 分管校长审批 3.办公室安排车辆 及出行注意事项